高危工序執法不警告 勞福局長:續增巡查溝通
【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上周發生工業意外,導致兩死三傷,勞工及福利局長蕭偉強昨沒正面回應意外是否涉及趕工或違規,指路政署已成立小組調查,局方正等候報告。蕭偉強強調,勞工處自港珠澳大橋開始施工時已加強巡查,往後亦會加強與業界溝通,提高其職安健安全意識。蕭又表示十分關注今年首3個月已有10人因工意外身故。
意外與安全措施不足有關
蕭偉強昨發表題為《攜手加強職安健刻不容緩》的網誌,提及今年首3個月的工業意外中,6宗涉及由高處墮下,3宗涉重型車輛或機械操作,1宗與密閉空間工作有關,造成10人死亡及多人受傷。他稱這些意外的成因,「相當程度上都與未有做足安全措施有關」。
蕭偉強又指出,建造業安全尤值得關注,勞工處亦有隨工程增多而加強巡查執法力度,去年逾6.2萬次恆常地盤巡查;而針對高處工作、吊運操作、電力工作、海上建築工程等高危工序,勞工處採取特別執法行動,如發現有違反工作安全規定,不會先警告,即時執法。
去年600停工通知書 逾1800檢控
蕭又指出,勞工處去年針對建造業安全發出621張「暫時停工通知書」及1632張「敦促改善通知書」,另提出1868項檢控;今年截至2月28日亦發出174張「暫時停工通知書」及348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317項檢控,強調勞工處會繼續加強巡查。
蕭偉強昨出席活動後回應記者提問,當中問及是否現時職安健條例罰則太輕,致承建商忽視職業安全,蕭偉強表示,現時如違反相關條例,最高罰款為50萬元,以及監禁半年,甚至可監禁一年,而近年法庭罰則有所增加,如今年有個案被判罰高達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