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東食街交場周日通知食店今須遷
【明報專訊】領展將持有的鴨c洲利東h街市承租予宏集策劃有限公司(下稱「宏集」),去年裝修後增設「利東海鮮食街」,並交由「皇昌有限公司」管理(下稱皇昌);有商戶指因人流不足,食街經營不足4個月,全街9間店舖至昨日只剩一間店舖經營,近日更因皇昌放棄管理權,要求所有商戶今日離場,令商戶血本無歸。
僅餘一檔店主斥沒交代賠償
「你解僱員工有一個月通知,但我只有一星期,便要把店舖交出,我們有生意和熟客,做法不合理!」利東h街市食街內,至昨日唯一仍經營的食店商戶林小姐稱,周日(3月26日)接到通知,皇昌放棄管理,宏集於今日接管並限商戶交出店舖;皇昌昨再貼通告,指商戶不在限期內還原店舖,便會處理店內物品,又會向商戶追討處理有關物品的費用。
利東h街巿食街在去年11月底開張,以迎12月底港鐵南港島線通車。記者昨日到利東街市食街了解,場內有9個舖位及約百個座位,只剩林小姐的食檔經營,十分冷清。林稱,用了約30萬元裝修,去年下半年洽談租約時,皇昌負責人承諾會為食街做廣告宣傳和安裝大電視吸引顧客,更稱食街內的座位只供幫襯食街的顧客使用,故才願以每月13,800元管理費及營業額20%金額的總和作租金,並交10萬元「履約按金」,較該街市一般店舖高,但上述承諾未有兌現,現時亦沒交代有關違約安排和賠償。
人流不足交還管理權
林小姐稱,被逼搬一事她經多番投訴,皇昌不理會,林指店舖的生意額漸佳,不捨離場,「本簽了兩年死約,亦買了食材和器材,現時只血本無歸」。
不過,林小姐公司與皇昌簽訂的一份「委任合約」,其實有別一般租約。本報給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查閱,他指該合約「似乎並非租約,因其內容只是將食街部分地方的經營權交予營運者(林小姐)管理」,林小姐只可索取賠償,而合約上沒列明「死約」期限,上庭追討時,只得口講口賠。
本報致電查詢皇昌通告中列出的兩名聯絡人,兩人否認與皇昌有關,其中一人則稱為宏集職員。翻查公司註冊紀錄,皇昌於2016年5月成立,股東為香明孝和梁詠賢;香明孝曾於2015年南昌西區議會選舉落敗,又曾擔任廣西社團總會屬會「南昌關愛社」社區主任,而持有宏集的宏安集團有限公司主席鄧清河為廣西社團總會永遠會長。記者致電聯絡香明孝,截稿前未有回覆。
簽委任合約非租約 沒列期限
領展回覆指出,利東街市現由宏集策劃承租,即負責營運、租務及管理事宜,因此有關問題交由宏集跟進。宏集回覆,皇昌於2016年9月獲批利東街市食街營運權,近日收到皇昌通知於本月底交還營運權;由於涉及皇昌內部經營模式,不予評論及干涉。
領展:承租人跟進聯絡人否認有關
南區區議員區諾軒指出,事件不合理,領展和宏集亦有責任跟進事件,不可因外判管理商皇昌放棄管理權,便逼走小商戶,應向商戶交代終止合約的安排,如按金和賠償。
明報記者 李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