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成韓第三位被捕前總統
法院發逮捕令 罪成恐囚至少10年
韓國法院31日凌晨簽發對前總統朴槿惠的逮捕證,朴槿惠隨後被逮捕,成為韓國第三位被捕的前總統。朴槿惠將被移送至京畿道仁旺市的首爾看守所,並關進單人牢房。雖然閨密干政的主角、朴槿惠親信崔順實也在同一看守所,但兩人是共犯,被禁止見面或書信交流。
65歲的朴槿惠將被關押20天,繼續接受檢方偵察並可能遭起訴,面臨可能至少10年徒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朴槿惠有銷毀證據的可能,因此接受檢方提請簽發逮捕證。朴槿惠涉罪達13宗,包括受賄、濫用職權、泄露公務機密、強迫和強迫未遂等,其涉罪事項為曾被捕的前總統中最多。其中最主要嫌疑是受賄,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與其親信崔順實共謀,要求三星集團向崔順實、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由崔順實外甥女營運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約298億韓元(約3550萬加元)。
檢方還指控朴槿惠曾逼迫53間大企業向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744億韓元(約8861萬加元)。三星向Mir和K體育財團出資同時屬於涉賄罪和強迫罪,朴槿惠涉嫌從大企業受賄或強迫大企業出資的金額共達868億韓元(約1.03億加元)。
檢方在提請批准逮捕書中指出,疑犯朴槿惠濫用總統職權,與共犯崔順實一同試圖謀求私利,朴槿惠辱沒國格,辜負民望,堅持否認犯罪嫌疑,毫無悔意。
檢方計劃直到4月19日的20日內,將對朴槿惠進行進一步調查。
(韓聯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