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增13%新屋發展費 官員指由買家支付合理
約克區域市政府間接推高
【明報專訊】鑑於約克區區域政府計劃從今年6月起大幅調升新屋的發展費(Development Charge),代表烈治文山市的區域議員施偉圖(Vito Spatafora)警告說,在當今熾熱的房地產市場、調升發展費將導致置業成本的繼續飆升,人們更加沒有經濟能力負擔置業。
約克區區域政府計劃在今年6月引入新的附例,調升新建房屋的發展費。其中,獨立屋和半獨立屋的發展費預期將增加至48,139元,加5,502元,增幅為12.9%。包括鎮屋在內的多層住宅的發展費將增加至38,745元,加1,445元。
至於面積超過700平方呎的大型柏文單位的發展費將增加至28,161元,加了2,627元。面積小於700平方呎的小型柏文單位的發展費將增加至20,555元,增加1,747元。
發展費的徵收對象僅針對新建房屋,而不是重售房屋,發展商在被徵收發展費後,將把該筆費用轉嫁給置業者。對此,施偉圖指出,在房價每年以雙位數的百分比大幅攀升的情況下,置業的可負擔性已成為越來越嚴重的問題。
約克區區域政府的司庫休斯(Bill Hughes)指出,發展費在房屋價格中僅佔一小部分,並不是導致房價上漲的罪魁禍首。此外,徵收發展費是必要的,可以在新開發的地區支付諸如道路、水管和下水道、交通等服務的開支。
他還指出,新開發地區的服務必須有人付費,如果這筆費用不是由新建房屋的買家來支付,就要由其他的納稅人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