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女警去年醉酒鬧事,不滿兩名踏單車路過的酒樓女侍應說話大聲,用粗口指罵她們,並推倒其中一人。女警早前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行為嚴重影響警隊形象,但相信被告有可能失去工作,這已是對她的最大懲罰,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醉罵途人「嘈乜×洁v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於去年7月8日深夜,滿身酒氣的被告袁樂欣(26歲)在上水天平h管理處對開位置,無故指罵兩名下班後踩單車回家路經的事主,大罵「嘈乜×洁v;當事主二人欲報警時,被告拉茼o們的單車,高呼「你報乜×狦窗A我就係差人」,又推撞其中一名事主兩次。兩名事主向管理員求助並報警,其間被告說「我唔係公安,我係香港警察」。警方介入調查後,被告一度在醫院向兩名事主跪地求饒,稱「我知錯,畀次機會我」。 官﹕或失工作成最大懲罰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出,案中事主雖沒受重傷,但被告無故施襲,又試圖阻止事主報警,案情比同類案件嚴重。裁判官稱被告在警隊表現出色,曾獲多番嘉許,工作態度進取且有熱誠,本應大有作為,對其犯案感可惜,她有可能失去警隊工作,這已是對被告的最大懲罰。裁判官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相信被告已有悔意,亦得知被告會賠償予案中事主,故判處她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FLCC45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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