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收利益 9.26重審
[2017.03.14] 發表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早前因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而須重審,案件昨閉門進行審前覆核。曾蔭權由囚車押送往法院,全程緊閉雙眼,沒有戴煲呔。法官將案押後至5月12日及15日再作審前覆核,並定於9月26日開審,預計審25天。
料審25天
曾蔭權太太鮑笑薇、胞弟曾蔭培、胞妹曾璟璇和兒子曾慶淳昨均有到庭。曾太抵達時被問到心情好不好時,她僅點頭,離庭時沒回應任何提問,亦沒到羈留室探望曾蔭權。
根據控罪,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作出或不作出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分而作的作為,即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即DBC)提交的3項申請的報酬。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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