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輕中醫助理去年深夜飲酒慶生後,駕車載女友人回家時發生車禍,友人傷重致死。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駕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共3項控罪,法官指司機及時認罪勇氣可嘉,判其監禁28個月、取消駕駛資格5年及罰款5000元。 事發去年3月24日,被告馮瑋軒(24歲)與「亦師亦友」的女事主林美琴(43歲)在蘭桂坊喝酒,慶祝被告生日,翌日凌晨被告駕車送事主回家,但天雨路滑,私家車途中失控撞向地盤水馬,車頭嚴重損牷A被告被發現體內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2.6倍。被告身受輕傷毋須留院,但女事主因血塊堵塞血管,最終引致心臟病發死亡,由於案情涉及醉駕,被告的汽車第三者保險失效。 法官指出,被告於多月前認罪並放棄保釋,勇氣可嘉,又承諾以後滴酒不沾,甚至不再駕駛;但法官續稱,被告明知當晚會喝酒,根本就不應該駕車前往,死者親人即使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償,也極可能不獲全額賠償,法官認為刑罰須具阻嚇力。 【案件編號:DCCC1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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