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東莞一名張姓女子2014年購入樟木頭某屋苑的單位,在前年收樓後一直未有入住,打算新婚後才遷入。豈料,張女與新婚丈夫本月初打算搬到新居時,赫見屋內滿布糞便及污水,根本無法入住,令他們備受困擾。 涉事屋苑的管理公司表示,於去年7月已收到其他住客反映類似的情況,他們亦將此事通知屋苑發展商,惟對方一直未有提供妥善解決方法。該管理公司的工程部職員則指,單位出現漏水、排洩物上湧等情況,是因為該棟屋苑的工程地基問題。 對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由於涉事屋苑為一手新樓,在房屋的保修期還未過的情況下,若出現漏水等情況,應由發展商負責維修及維護。如果發展商拒絕維修,業主可先聘請第三方鑒定機構評估損失,以及找第三方工程隊進行維修。如果在維修後,開發商仍拒絕支付維修費用,業主可向循法律途徑要求對方支付費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