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性侵案 被告:自稱再生人圖增吸引力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藉詞要「消災解劫」做「黃道十二宮」法事,涉性侵犯婚外情女友的兩名未成年女兒,案件昨續審。被告稱他及事主Y曾以念經為藉口瞞騙Y的胞妹,掩飾入房進行性行為,事主「無被迫過」,對於Y在庭上否認自願,被告質疑Y「上得法庭控告我,願意都會話唔願意啦」。
念經為由 掩飾入房性交
被控強姦等共16罪的被告李國明(50歲)昨自辯稱,2009年起與兩名事主X和Y的母親拍拖,2012年兩人一度分手,被告稱年輕時曾遭童黨毆打,其後曾參與拳賽,令他頭痛致不舉,他感自卑故提出分手,但經休養後已痊癒,翌年再主動聯絡對方。
被告當時不滿其女友結交年輕非洲籍男友,為增強自己的吸引力,故向女友及兩名女兒自稱是「再生人」,並指李國明因意外身故,他已「再生」成為李的養子「察猜密加度」,兩名事主會叫他「猜猜」,惟3人不盡信其說法。他稱曾向X及Y表示被「察猜」的師公上身,又出手擊退入屋襲擊他們的「妖魔鬼怪」。對於「再生人」之說,他笑言「唔會有人信」,但自己當時感覺「如幻似真」。
被告表示曾教女友及兩名女兒念經,4人會背對背打坐念《心經》,有時則會單獨與事主X及Y念經。前年6月他與Y在九龍塘酒店發生性行為後數天,被告問Y「幾時曳曳」、「屋企方唔方便」,Y回覆稱「都okay,但阿妹魒魽v,茬Q告「諗辦法」,被告遂以在房內「念經」為藉口瞞騙Y胞妹,並蚢鴾銵u無咩緊要事都唔好敲門」。被告強調Y當時願意與他發生性行為,對於Y在庭上否認是自願,被告稱事主「上得法庭控告我,願意都會話唔願意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