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任職點心師傅的同居男友將女友扼頸致死亡,並埋屍上水石湖新村水泥地,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早前受審,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裁定被告因挑釁激怒而誤殺罪成,連同另一非法埋葬罪,被判囚13年。法官指被告無視兩人曾長時間一起生活,事主更是其子的母親,怒斥被告的作為極不人道。 懷疑女友出牆 激怒下犯案 被告郭威成(34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案發當晚被告看到事主錢思月回家後不久,便前往鄰居「偉哥」的家,又身穿透視裙,故質問事主是否與偉哥性交,事主茬Q告不要理會。辯方稱與其他因挑釁誤殺的案件相比,本案的挑釁行為更為嚴重。 法官潘敏琦判刑時指出,根據庭上證供,被告案發前因腰部受傷不能工作,被事主斥責「無用」,被告又懷疑事主與鄰居有染,案發當晚兩人發生爭執,事主先用手扼被告的頸,被告感憤怒遂還手,其力度之大令事主頸部、喉嚨及甲狀軟骨有碎骨,令事主死亡。被告聽到法官提及案發經過時,一度愁眉深鎖,背部微微彎曲,狀似乏力。 潘官表示,陪審團裁決顯示,他們認為被告的確有扼斃事主,被告當時並非出於自衛,而是有意圖殺死或令事主身體嚴重受傷,惟陪審團接納被告可能因受挑釁才犯案,就誤殺罪判被告監禁12年。 官斥冷血極不人道 至於早前被告已承認的非法埋葬屍體罪,潘官斥被告發現事主死亡時,不但沒有嘗試即時求助,反而將被告的屍體塞進行李箱,再到五金店買鏟及英泥等,在樹下挖洞自行將屍體埋葬。 潘官斥被告對死者屍體毫不尊重,令事主無法被莊重地埋葬,被告亦無視他與事主曾長時間一起生活,事主更是被告2歲兒子的母親。潘官怒斥被告的作為可恥、冷血及極不人道,埋屍全為掩飾他的罪行,意圖令警方找不到屍體,無法知悉事主死因。針對非法埋葬罪,潘官判被告監禁兩年,其中一年刑期與誤殺罪同期執行,兩罪總刑期為13年。 【案件編號:HCCC4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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