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哥華華裔電影監製被控性侵女演員及模特兒案中的另一名華裔被告賴德明(Alan Teck Meng Lai,譯音) ,昨日在卑詩最高法院出席聆訊。受害人在庭上講述被人在酒中落藥迷姦的過程,又承認事後一度向被告索償10萬元掩口費。另外,證人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在某些案情上說謊,但堅持從沒有向被告調情。
根據法庭起訴書,賴德明被控共4項控罪,包括兩項性侵和兩項施行使人昏沉的藥物,案件分別發生在2012年11月和2013年6月,涉及兩名女性。由於法院已頒下傳媒禁制令,不可透露女事主的身分。
身穿西裝、打黃色領呔的賴德明昨日到法院出席聆訊,控方傳召2013年案的女事主出庭作供。證人稱她是有亞裔血統的混血兒,是單親母親,育有一名女兒。她表示2013年6月8日跟隨一名女性朋友到溫市中心高豪港(Coal Harbour) 參加一個泳衣派對,在泳池中認識了賴德明並交換了電話號碼。派對結束後,兩人保持聯絡,直到11日事主應對方邀約到溫市中心漢比街(Hornby St.)一個柏文單位享用「黃昏晚餐」,當時單位內除了被告外,還有同樣被控的電影監製羅英浩(Ying Ho Raymond Law,譯音) 。
證人指三人傾談期間,賴向羅提議為她弄一杯「特別調酒」(specialty signature shot),羅隨後為每人各調一杯,事主喝完後覺得心情很愉快,變得外向和健談,但準備吃晚餐時開始感到不適,於是走到洗手間,之後就不醒人事長達四小時。
直到晚上10時半事主恢復意識,但仍然感到頭暈、雙腳無力,懷疑被人落藥侵犯,於是即場質問賴,但對方否認。
證人說,離開單位後感到下體痛楚,於是即晚到皇家哥倫比亞醫院(Royal Columbia Hospital)求醫,醫護人員用膠袋把她的內褲和其他衣物分開,指日後可能成為證據,要求事主保管好。證人說她回家後睡了12小時,直至翌日下午才起牀,發覺陰道和肛門非常疼痛,如廁時肛門流出大量的血,並感到刺痛,於是再次求醫。
證人在庭上承認事後曾向賴和羅要求每人賠償5萬,共10萬元,指不給錢的話就會報警。證人指,她不想與警察接觸,也不想到法庭作供,所以當初希望賠錢了事,但對方拒絕給錢,於是她便報警。
證人又指,她事後將所有與被告之間的手機訊息刪除,因為不想被男友發現,亦不想讓警方知道,以免影響警方的判斷,而昨日呈堂的所有訊息都是來自被告的手機紀錄,審訊今日繼續。
另一方面,同案的華裔電影監製羅英浩早前被指對多名女演員及模特兒進行性侵,並拍下淫褻錄像,面對15項嚴重性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