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4歲女子疑被任職點心師傅的同居男友扼頸後死亡,埋屍上水石湖新村水泥地,其男友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續審。被告辯稱當時是事主先郊L的頸,他出於自衛才還手,自己並非十分用力。他稱與警方做錄影會面前曾遭警員恐嚇會打他,遂聽從警員指示,訛稱曾遭事主用索帶勒頸。 被告郭威成(34歲)承認案發當日、即2015年5月13日與事主錢思月因金錢糾紛起爭執,對方先郊L的頸,他為了自衛才「還手」。他稱哪茖ぁD的頸時並非十分用力,直至清晨開燈後看見房內有血,事主動也不動及沒有心跳,才知道對方已經死去。被告稱,當時亦以為是自己殺了事主,但又覺不可能,因郃ぁD頸之後,曾見到對方站起來。被告自言「我自己都唔知」事主為何死去。 被告稱他曾打算報警,但希望繼續照顧兒子,故打消念頭,其後他自行將屍體塞進行李箱,再拖至石湖新村的大樹下埋屍。他曾致電其子的保母馬碧雲透露自己殺人及埋屍,其後馬告訴他已將事告知警方,相信警方稍後會拘捕他。 稱警員教作口供 被告稱被捕後曾遭警員在房間及警車內毆打,他與警方作錄影會面前亦遭恐嚇,警員稱由於在案發房中搜到膠索帶,故茬Q告在錄影會面中說曾遭事主用索帶勒頸,其後他用剪刀剪斷索帶。被告稱以上事情從沒發生,惟警員揚言會打他,故不敢吭聲。他又指自己「根本唔識字」,惟警方並無向他解釋口供紙的內容便叫他簽名。 被告又提及案發前逾兩周,事主曾報警及入院,當時她向醫生表示遭被告倣V弄傷。被告否認曾傷害事主,並指事主以為虛報家暴可盡快獲編配公屋,遂自行抓傷頸及臉後報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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