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患有抑鬱症近17年的保安員,稱因不希望被標籤為「精神病人」,遂自行減藥半年。惟他減藥後出現幻聽,前年8月1日早上帶同兩樽天拿水及兩把利刀到將軍澳新都城一期琤芼行企圖行劫,「博坐監」逃避幻聽等副作用。保安員早前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昨被判囚3年4個月。 患抑鬱望避幻聽 辯方昨呈上被被告陳漢富(55歲)3份精神科報告,表示被告希望接受醫院令。法官張慧玲細閱報告,發現報告只建議被告接受3至4個月醫院令,即說「No Way!(無可能)」,又表示「唔怪得被告想醫院令啦!無可能翵ヾI」張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在本案中有使用武器及曾恐嚇銀行職員,量刑起點為7年,因被告犯案時受精神狀態影響,獲減刑2年,加上三分之一的認罪扣減,終判囚40個月。 【案件編號:HCCC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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