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不自辯棄傳召證人 控方結案陳詞斥隱瞞掩飾
【明報專訊】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二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表示,曾蔭權不會出庭自辯,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開始結案陳辭。Perry指出,本案主題是曾蔭權所表現的秘密、隱瞞及掩飾,而這正是貪污元素。
Perry表示,根據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證明曾蔭權為雄濤廣播作出實質優待,因為「貪污是秘密進行」,但要求陪審團審視曾蔭權一直未有向行會申報與黃楚標的關係。Perry認為曾蔭權是故意隱瞞,因為他知道一旦向行會公開他與黃楚標的關係,他的豪華住所便會曝光。
Perry續指,黃楚標會讓曾氏夫婦決定如何裝修單位,是因曾蔭權當時正做一個有利雄濤的決定。而當時黃楚標需要一個廣播牌照,曾蔭權則需要一個退休後的寓所,所以雖有典型的利益衝突情況出現,但曾蔭權故意選擇不申報,是因為這根本是一項貪腐的交易。
Perry提出,曾蔭權以特首身分接受深圳大宅重新裝修利益,以作為他作出有利於雄濤廣播的決定的報酬。Perry又說,辯方或會稱,租用深圳大宅是正當和公開的商業協議,惟Perry強調不會同意這個說法,因如屬正當,裝修工程毋須在事件曝光後暫停,而且曾氏夫婦及後再沒與何周禮聯絡,更在簽約後又表示要放棄入住。
至於有關何周禮授勳控罪,Perry多次強調是曾蔭權提議何周禮的名字,故認為曾蔭權是濫用職權,以確保為他裝修設計的何周禮能夠出現在授勳名單上。Perry批評曾蔭權此舉是利用特首身分,濫用整個授勳程序。
2月15日完成引導
陪審團退庭商議
另外,由於有陪審員表示,2月14日情人節當天有私事須處理,法官陳慶偉稱,本周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辭後,將押後至2月15日才開始總結案件和引導陪審團。
不過,陳官在休庭後澄清說,下星期一和二,即2月13和14日,會進行總結案件和引導陪審團,但會留待2月15日才完成引導,陪審團其後會退庭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