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370人休年假 記曠職
【明報專訊】台鐵與產業工會衝突白熱化!台鐵局3日表示,已對春節連假未按規定出勤員工寄出曠職通知單,總數多達370人,創下台鐵史上最多曠職懲處紀錄。產業工會亦不甘示弱,決在9日走向總統府,向蔡英文總統高喊:「台鐵局違法濫權,絕不接受秋後算賬!」
曠職4天 記2大過免職
台鐵局人事室副主任卓有章表示,370多人中大多數為缺勤2或3天,連續4天未到班者則是少數。而依規定,若連續曠職達4天,就要記兩大過免職,其餘則視情節予以記過、申誡。卓有章指出,記一大過以下只要由所屬單位裁決即可,記大過以上就要送局覆核,並召開人事考懲會議,屆時將有勞、資雙方代表列席,最快16日開考懲會,程序走完,曠職4天就會被免職。
員工在確認收到曠職通知單後,有3天可提出申訴,台鐵處理類似事件均依相關規定,過去確曾有人因連續曠職4天遭免職,並非針對產工會幹部秋後算賬。
北市勞動局:台鐵濫權
產工會理事長王傑對於台鐵局大動作懲處相當不滿,同時發出強烈聲明指出,北市勞動局已針對產業工會依法休假一事回函,指國定假日依法休假需經員工同意才可挪移,亦須員工同意才能出勤,員工請假於法有據,「台鐵局違法濫權,絕不妥協這種秋後算帳的可惡行徑」。
台鐵局運務處長張錦松指出,現行的「3班制」(日夜休)排班方式,是在民國78年經過勞資協商,雙方同意後實施至今,該排班方式每周均有2個以上輪休日,且2班之間的間隔達24小時,經勞動部解釋,輪班制連續24小時休息視為一日,符合一例一休的規定,且台鐵亦與主要的企業工會完成協商溝通,完全依法辦理。
28年前協商 今仍適用
張錦松強調,台鐵員工是經過國家考試錄取,自然具備公務員身分,但又根據《勞基法》規定,國營事業單位的人員又可被視為勞工,可說擁有雙重身分,「員工當然可以依《勞基法》爭取權益,但也別忘了自己同時是公務員」。
張錦松說,台鐵身為大眾運輸事業,肩負著公共交通的特殊角色,由於季節及尖、離峰等特性,不管是營運或維修保養,都需要同仁日以繼夜的24小時輪班,才能提供旅客安全的服務。台鐵歡迎所有員工一起來討論合理、合法並且符合員工需求的班表,但是絕不能夠影響到疏運,或甚至是把旅客權益當成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