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衡人道與納稅人醫療負擔 移民部拒越南愛滋病者移民
年花14500元醫藥費 其姊無力支付
【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考慮到平均每年要花費納稅人14,000元﹐10年便要14萬元的開支,上月4日拒絕了一名年輕亞裔愛滋病患者的移民申請。
越南移民黃玉蒂(Thi Ngoc Lieu HUYNH﹐音譯)作為贊助人(sponsor),申請其弟黃圖邦(Thanh Tu HUYNH ﹐音譯)移民加國。由於黃圖邦在例行體檢時被查出患對艾滋病呈陽性反應﹐被移民官拒簽。
黃玉蒂不服﹐上訴至加拿大移民部上訴部門(Immigration Appeal Dvision﹐IAD)﹐但再次遭到否決。
像所有普通移民的經歷一樣﹐來自越南的39歲女子黃玉蒂於1999年移民加拿大﹐結婚生子、家庭安頓後﹐她與丈夫於2007年5月作為共同移民贊助人,申請其父母和唯一的弟弟27歲的黃圖邦移民加拿大﹐希望與家人
2010年5月﹐位於新加坡的加拿大簽証處通知黃玉蒂﹐她的移民申請已經被接受﹐這讓黃玉蒂全家看到了希望曙光。然而到2012年4月﹐黃玉蒂突然通知﹐她的弟弟黃圖邦在進行移民體檢時﹐被診斷出對愛滋病(HIV)呈陽性反應。2013年6月﹐黃玉蒂接到了移民官簽發的拒簽信﹐理由是黃圖邦的健康條件不符合移民要求。
2013年7月﹐黃玉蒂以「人道同情考慮」(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consideration)向IAD提起上訴﹐要求否決移民簽証官的決定。
黃玉蒂表示﹐「如果因為健康理由把我的弟弟拒之於加拿大國門外﹐加拿大移民部太不人道了。我和我弟弟感情非常好﹐我有經濟能力負擔他的看病治療費用。」
對於黃玉蒂提出的上訴理由和證據﹐IAD逐一進行了審查。
IAD指出﹐根據加拿大醫療健康部門做的權威計算﹐如果黃圖邦移民到加拿大﹐其愛滋病的治療費用﹐每年將花費加拿大納稅人14,500元﹐以最短10年治療期為限﹐加國納稅人將負擔145,000元。
這筆花費已經是加拿大健康部規定的每引進一名新移民醫療負擔標準的2倍。
IAD還指出﹐經過審查﹐作為贊助人的黃玉蒂在經濟上根本無力負擔黃圖邦的治療費用﹔黃玉蒂也不能給出其與弟弟黃圖邦「強大聯繫」(strong bond)的充足理由﹔否決黃圖邦與黃玉蒂團聚﹐不會影響到兩人各自的正常生活。
最後﹐在平衡黃玉蒂個人利益與全體加拿大納稅人利益之間﹐IDA審判團否決了黃玉蒂的訴求。
1月4日﹐IAD對黃玉蒂的上訴做出裁決﹐結論是﹕「依據人道同情考慮標準﹐分析和權衡多方面的因素﹐我們做出決定﹐黃玉蒂提出的人道同情考慮理由不充分﹐移民簽証官給黃圖邦發出的拒簽信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據此﹐黃玉蒂的上訴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