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學宿舍不少宿生習慣長時間打開房門,方便進出及與宿友交流,城大中文系4年級生藉此擅闖他人房間,偷去利巿錢及現金共6800元。他昨承認兩項入屋犯法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求情時稱數月後完成學位課程,盼不用入獄繼續學業。 求情稱將畢業 盼不用入獄 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法官杜大偉昨雖然批准被告曾俊言(25歲)保釋,但強調本案控罪嚴重,同類型案件均採納3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批准保釋並不代表毋須入獄。 辯方昨呈上由被告父母及女友所撰的求情信,眾人均稱對被告犯案感震驚。辯方更呈上被告由小一至大學的成績表、義工證書及運動比賽證書等文件,證明被告在小學時屬品學兼優好學生,及其後有參與不同運動比賽等。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亦是宿生,去年4月9日到宿舍三樓一房間找朋友,惟他經過宿生辛康俊的房間時發現大門沒有上鎖。他擅進辛的房間,並偷取抽屜內的4000元利巿及2700元現金。被告食髓知味,同月29日打算到辛的房間再犯案。惟當時辛回到房間,發現被告在洗手間出現,但被告無法解釋待在洗手間的原因,故和盤托出早前偷取了辛的6700元,但承諾會原銀奉還。 同日上午,另一宿生王詩雅獲悉被告曾在辛的房間犯案,於是返回房間查看其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於同日較早時曾自行拍卡進入其房間,並偷取了100元。 【案件編號:DCCC 8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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