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梁振英亦無申報東海花園業務 測量師行受聘做物管 行會秘書﹕毋須直接申報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昨盤問行政會議秘書時提到,2008年行會討論雄濤廣播發牌事宜時,時任行會成員的特首梁振英亦無申報其測量師行獲聘管理深圳東海花園,而東海集團主要股東同時為雄濤大股東;不過行會秘書同意有關事項不屬須直接及即時申報的利益。
明報記者
控方昨傳召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她於2012年、即現屆政府上任後才擔任該職位,她曾應廉政公署要求提供部分行政會議的文件。
辯方:討論雄濤牌照 梁振英在場
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盤問時稱,2008年7月9日行會討論雄濤廣播的牌照事宜,時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召集人、現任特首梁振英有出席會議,但並無就該議題申報相關利益。惟辯方呈上當日的一份會議文件,當中提到「東海花園發展商已委任香港梁振英測量師行為物業管理經理」,集團稱該公司應確保該物業的價格維持只升不跌,而東海集團的主要股東,同時亦為持有雄濤廣播兩成股份的大股東。
東海股東持有雄濤兩成股份
黃潔怡確認梁振英當時並無向行政會議申報相關事項,她又提到,若行會正商議的議案涉及行會成員自身、近親或朋友的直接及重大利益,成員均須申報及避席。萬江儀其後詢問黃,梁振英的公司當時受聘於東海集團,有關事項是否不屬須直接及即時向行會申報的利益,黃潔怡表示同意。
任雄濤股東 控方:夏佳理有避席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提到,行會2008年至12年討論向雄濤發牌事宜時,行會成員夏佳理有申報身為雄濤股東,行會秘書處表示夏佳理作為股東,在該議題中涉直接及重大個人金錢利益,遂向曾蔭權建議夏佳理須避席獲批准;及後其他討論與雄濤及數碼廣播相關的會議中,夏佳理多次避席,亦不獲發相關文件。
曾蔭權有就其他議題申報利益
Perry續稱,行會分別在2010年及2012年兩次會議中,原則上批准雄濤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以及批准當時屬不合資格人士的李國章以董事及主席身分對數碼廣播公司作出控制,兩次會議中,曾蔭權有就另一些議題申報利益,包括就上環一項發展項目作申報,指自己是香港建築師學會的贊助人,並指他無參與該會對該項目所作的意見;而行會討論豁免某些法定團體《競爭條例草案》受條例監管時,曾蔭權有申報自己為部分法定團體的贊助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
(曾蔭權案.審訊第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