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死囚姦劫碎屍16年後重審 警未鑑物證即判案
【明報專訊】案發於2000年的「江西樂平姦劫命案」近日再審,檢方上月30日在庭審中出示一份「遲來十六年」、「逼出來」的鑑定報告,新證據直指真兇為4年前落網的連環姦殺案犯人方林崽,而非此前兩度獲判死刑、已入獄13年的4名被告。辦案警方被指為避免「節外生枝」,拖延證物鑑定、又隱瞞對被告有利的鑑定結果,致案件真相「沉底」多年,至今才「重見天日」。
2000年5月23日晚,江西樂平中店村一名蔣姓超市老闆遭人殺害,同行一名郝姓女子被強姦碎屍。警方兩年後將中店村村民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及程發根抓獲;同案疑犯汪深兵則逃逸。檢方指控,5人當晚在田間小路埋伏,向蔣男索要錢財不成後,各持兇器將蔣亂刀斬死;又將企圖逃跑的郝女輪姦後殺害,翌日將郝碎屍。據報警方當時在現場檢獲29枚煙頭、毛巾等物證,但未作鑑定。
關鍵證物欠奉 僅憑口供定罪
落網四人起初作出有罪供述,其後當庭推翻證供,否認犯案,並且稱受到刑訊逼供。案件一、二審時,辯護律師指出案件疑點重重,定罪證據只有口供,缺乏兇器、分屍工具等關鍵證物,疑犯的行兇供述亦與死者屍檢不符;景德鎮中院卻在兩次審訊之中,同樣判處四人死刑。
對此,家屬連番上訴,多名辯護律師亦屢次提出物證鑑定申請,但就未獲法院支持。2006年5月,江西高院終審認為原判「定罪準確」,但又「鑑於本案具體情況」,將4人由死刑改判死緩。另一在逃疑犯汪深兵於2013年落網,其後獲取保候審。
當地警方辦案之初,並未對現場物證進行鑑定。2012年4月,涉連環姦殺案的疑犯方林崽落網後,供稱自己才是樂平案真兇。警方翌年對樂平案證物進行鑑定,發現兇案現場3枚煙蒂上的DNA,來自方林崽的可能性大於99.99%;惟相關報告卻未提交予檢方,警方在補充偵查報告中亦對此隻字不提。
直至江西高院今年4月決定重審案件,省檢察院發現有文件提到該鑑定報告,要求樂平市公安局補交後,案件真相才逐漸「浮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