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昭澄清無搶人老公 避談婚事如期舉行
【明報專訊】曾走性感路線出位,現經營玉石生意的41歲陳昭昭,最近被雜誌爆料,指她的39歲男友李志豪是人夫身分並有一名女兒。被指搶人丈夫的昭昭昨早舉行記者會,在胞妹和幾名朋友陪同下回應事件,解釋男友非圈中人,沒打算叫他同出席記者會澄清。
面帶憔悴的昭昭為自己澄清:「雜誌有失實的陳述存在,我是最大受害者。我,陳昭昭,沒搶人老公,現在、將來都沒有。作為天主教徒,信主13年,對得住信仰,對得住天地良心,當中有沒瞞騙……需要澄清和尋找真相。城市人要講證據,目前為止,未有證據他已婚,我男友亦否認已婚,強調自己仍單身。」昭昭原定待男友受洗正式成為教友後,明年復活節便計劃結婚,大讚去年5月認識男友後,對方肯為她改變信主,並陪同返教會,二人更已互見對方家長,更經常見面,故完全不知男方曾否秘婚。
受男友前度騷擾
昭昭透露今年7月起多次收到一名溫小姐電話騷擾,指她搶走人夫破壞別人家庭,更出言恐嚇會狾o容,於是昭昭到警署備案。昭昭後來知悉對方是男友舊愛:「溫小姐是男友分手4年的前度女友,她在澳門證券公司任職。她告訴我男友已婚,有女兒、破產、又揚言會向傳媒爆料宣揚我們有愛滋病,目的要我身敗名裂,卻沒金錢訴求!後來細問下,才知男友與前度間中有聯絡,曾帶她回深圳寓所過夜,卻聲稱沒男女關係。我事後有罵男友,對他誠信亦打了一半折扣,但亦原諒了他。」昭昭避回應婚事會不會如期舉行,因為未有證據顯示溫小姐所指屬實。她拿出備案文件和與男友及其家人合照,證明自己與男方家人熟絡,二人還剛一起到印尼探親,男方家人亦否認已婚之說。
保留追究權利
提議昭昭叫男友索寡佬證,她表示會向男友要求;她未決定會否因此事跟男方分手,強調彼此沒金錢瓜葛,沒互相供養。自稱形象受損的她會保留向雜誌追究法律權利,她不承認信錯人,只認對男友了解未夠。
記者:林蘊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