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兩青年判監准保釋
【明報專訊】今年農曆新年旺角大衝突期間,兩名市民分別將垃圾桶拋出馬路和襲警,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的首被告陳卓軒,昨被判監21日,襲警罪成的次被告陳宇基則被判監3個月。二人均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首被告判監21日 次被告囚3月
兩名被告上月被定罪後遭還押,其中首被告陳卓軒(27歲)周一(11月28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辯方求情時表示,陳卓軒的背景報告正面,形容他一直努力工作,現已對鹵莽行為感到後悔,望法庭輕判。
至於上月襲警罪成後一直遭還押的次被告陳宇基(20歲),辯方求情指遇襲警員傷勢並不嚴重,希望法庭考慮到他已遭還押15天,已受到教訓,予以輕判。裁判官香淑嫻認為案情嚴重,將二人判監。二人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等候就定罪提出上訴,其間不得離開香港。
首被告陳卓軒早前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控罪指他在今年2月9日在彌敦道拋出一個垃圾桶到行車線上,意圖破壞社會安寧。次被告陳宇基早前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控罪指他在同日同地襲擊警長蔡國威;他另被控襲擊一不知名警員的襲警罪則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KCCC2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