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1250月租兼要租客賠1萬 鬧上法庭官斥業主無中生有
大家中國人 以為易商量 業主其實好貪婪
【明報專訊】一名華裔女房客胡菲(Fei Hu,音譯)在租期到期之後遭房東李某(Marni Lee)把一張多出來的的遠期支票(post-dated cheque)存進銀行。該房東把那張多出的遠期支票存進銀行,試圖把自己要賣房前所做裝修的成本轉嫁給胡菲,還聲稱胡菲對屋內設施的不愛護,導致房屋單位不能以最高價格出售,因此反而向胡菲追索1.2萬元的「賠償金」。雙方把官司打上安省高院小額債務庭,法官判案時判胡菲勝訴,房東所有訴求皆被駁回。
胡菲在安省滑鐵盧市租住了一個1睡房共管柏文單位,租期到2015年4月30日結束,每月的房租為1250元。在交房租時,胡菲多寫了一張遠期支票的二月份房租支票。胡菲發現自己的錯誤之後和房東商議,或者將多餘的支票歸還,或者由房東直接銷毀。
但在胡菲已經搬離上址後的5月4日,那房東卻往自己的銀行賬號內存入那張多餘的支票。在法庭上房東李某辯解稱,因為當時存入的支票太多,沒注意到那張應該銷毀的支票,於是錯誤地存入自己的賬號。
對此法官認為溫尼(Sebastian Winny)表示,任何人在存入支票時都會看一眼支票的抬頭和其它內容,不可能出現這樣的疏漏。而且考慮到她存入支票的時機,再加上她還發現屋內有一些損壞,因此有動機故意存入支票。
由於胡菲養了一隻寵物狗,狗爪子對起居室的地板造成了一定的傷害,當時房東檢查時發現了這一問題,於是商議和胡菲共同分擔更換地板的費用。而地板更換之後,房東卻沒有向胡菲補回那一半的355.13元。於是胡菲告上法庭,向房東追討1605.13元。房東反而要胡菲賠付1.2萬元,聲稱其中1萬元是因為胡菲「損壞」了房內的財物未能及時修復,以致出售這處單位時未能按更好的價格出售,少了1萬元;另外的2千多元,是胡菲「偷竊」了屋內財物所作的賠償。
溫尼法官認為,房東所謂的「更好價格」只是一名房地產經紀的隨口一說,並沒有什麼事實依據,也缺乏其它證據支持。而且房產買家壓低價格的主要原因,是買家想重新置辦一套新的爐頭和微波爐。更何況,也沒有證據證明,胡菲對原有家電造成什麼損壞。
至於房東聲稱胡菲的寵物狗在護壁板(Baseboard)上撒尿,導致護壁板內部發霉的說法,溫尼法官也認為口說無憑,不予採納。房東在10月份出售這個住戶單位之前所做的修繕,都是任何業主出售物業前會有的行動,並非房客的責任。
考慮到之前房東「誤存支票」的無信用做法,法官認為房東所形容的房客所造成的損害,多是誇大其詞甚至是無中生有。
最後,溫尼法官判罰房東要向胡菲支付1605.13元,而且還要連本帶利地支付。至於房東的所有索賠要求,全部不予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