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高等法院裁定,未經國會批准,政府不能啟動脫歐程序。英國法院示範了一次如何「釋法」,即使政府拿着民意作擋箭牌,國會仍有權力去制約政府。
在這案件中,擔任原告的是英國一名叫Gina Miller的投資經理,同時亦有來自西班牙的髮型師Deir Dos Santos。他們在7月份入稟法院,指英國政府若繞過國會,自行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是違反憲法。
Gina Miller在投資界有「黑寡婦蜘蛛」之稱,她與任職對冲基金經理的丈夫於4年前成立「真相與公平運動」,鼓吹倫敦金融城的同業,在銷售產品前要透明,不要有隱藏的收費。這次入稟法院,被視為要測試政府的權力,因為英國首相文翠珊曾經表示,政府有權使用「皇家特權」去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事先毋須經過國會支持。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John Thomas最終在判辭中明確地解釋了法律。他表示,國會的權力不能被政府剝奪,憲法的最基本規則,是國會保持最高地位,這種權力是不能被皇家特權凌駕。
任何法例的解釋權都在司法機構,不是行政機關隨意為法律加添任何意義。原告之一的Deir Dos Santos透過律師對外發表聲明,他強調自己並非反對脫歐,事實上他在公投中贊成脫歐,但認為脫歐的程序必須合法。姑勿論原告人的政治立場,留歐派在公投中找不到的公義,透過程序上找回來。
這個爛攤子其實由脫歐派的約翰遜(Boris Johnson)引起,他在年初轉軚支持脫歐時,主要的理據是1972年《歐洲共同體法案》凌駕了英國國會的權力,因此呼籲群眾支持脫歐,以維護英國的「國會主權」。
儘管這種說法後來被各界猛烈抨擊,英國法律其實與《歐洲共同體法案》沒有矛盾,約翰遜其實是以動人的說辭誤導公眾,但這種公關伎倆始終騙取了選民的心。在公投後,約翰遜這個「幕後玩家」亦深明脫歐程序的困難,因此放棄角逐首相,讓他人執拾爛攤子。
原告人Gina Miller很清楚這是一個騙局,她批評脫歐陣營在公投之前聲稱要由歐盟手上取回「國會主權」,為何當公投完結後,政府又想繞過國會直接啟動脫歐?「這不是民主,是獨裁的邊緣。」
英國政府或許會繼續上訴,但最終很有可能要把脫歐方案交予國會審批。接下來就是測試民主制度可靠性的時候,如果國會真的代表人民,他們應該尊重公投結果,通過脫歐。然而,更有可能是他們以保護英國利益為由,要求所有脫歐條款及協議都能讓他們滿意才會通過。那麼,文翠珊將難以如期在明年3月前啟動脫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