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領展管理的沙田美林h商場,今年3月被發現非法排放有糞味的污水至城門河,環保署調查後票控領展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領展昨在被判罰款1.5萬元。 稱水管老化導致 領展回應稱,事件涉及地下水管設施老化損壞,引致污水流入雨水渠,有關設施現已修妥。領展稱會汲取是次經驗,並已責成有關職員日後多加留意設施情G,包括加強檢查雨水井,以避免同類事件。 環保署表示,今年3月下旬接獲污水流入城門河的報告,調查發現有糞味的污水從美林商場流出,並且沿地下雨水渠流入城門河。環保署即時要求商場管理公司立即阻截污水流入雨水渠,並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環保署隨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起訴該商場的管理公司。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排放污水進入雨水渠或直接排放至河道及大海均屬違法。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40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持續違法,則每日加罰款1萬元。 【案件編號:FLS11621/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