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欺凌少年槍殺4人傷7人 死者家屬要求成人刑罰懲處
(沙斯卡寸旺省草原湖28日加新社電)沙斯卡寸旺省北部拉羅徹(La Loche)校園及民宅槍殺案﹐受害人家屬說﹐嫌犯槍殺4人、傷害7人﹐法庭應以成人刑罰懲處他。
法庭定於明年5月及6月聆訊﹐決定現年18歲的被告應以青少年法規﹐還是成人法規判刑。案發時﹐被告17歲。
被告周五在草原湖(Meadow Lake)法庭應訊﹐他身著黑色汗衫﹐在法庭靜坐。辯方律師代表他﹐承認一級謀殺﹐案件涉及兩名新任職教師﹐他們在1月22日拉羅徹校園槍殺案中身亡。
少年受青少年法保護﹐身分不能公開。他又承認二級謀殺﹐事涉鄰近德內(Dene)地區民宅命案﹐兩名10多歲的兄弟喪生。另有7人在校園受傷﹐少年承認企圖謀殺。
女子詹維爾(Jackie Janvier)在法庭觀看聆訊視像後說﹕「我要為自己和女兒伸張正義。」她的21 歲女兒瑪麗詹維爾 (Marie Janvier) 在該校當教學助理﹐在案發前不久開始工作。詹維爾說﹐她慶幸案件不用審訊﹐唯一合理的刑罰是終身監禁。
青少年一級謀殺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坐監10年。成年人判定一級謀殺﹐自動終身監禁。另據多重謀殺新條例﹐可判連續執行的無資格假釋期﹐每名受害人最多25年。
省法庭麥基弗法官(Judge Janet McIvor)說﹕「不用我說﹐人們都知道﹐這些控罪十分嚴重﹐極度悲慘。」
她排定5月及6月在拉羅徹聆訊﹐研判被告應以少年或成年法量刑。檢察官年初已有通知﹐控方要求成年人量刑。
槍擊案發時﹐少年的朋友形容他是叛逆子、校園惡霸的受害人。有人說﹐少年大耳朵﹐時常遭人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