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曾健超(中)昨遲到近半小時,他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曾罵警察為「人渣」,但否認是對警察深惡痛絕而誣衊。(鍾林枝攝)
放大
 

其他新聞
撞死保安 德銀高層囚21月
泥坁漸q機醉客車廂打鬥被捕
港大研光控「納米機械人」 注人體輸藥 堵血管殺癌細胞
啟德加密發展 城規關注配套
稱可憑指紋悉個人潛能 皮紋分析中心涉虛報獲英認可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警署自拍面部被發現 曾健超稱警掌摑逼解鎖手機

【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當時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案件昨續審。曾健超出庭作供,詳細描述於中區警署內發生的事,稱當時以電話自拍面部,被發現後遭其中一被告「大力」掌摑,逼令解鎖電話,又說投訴被毆打時,負責記錄的警員寫傷勢時只填最輕微的紅印。

曾健超昨遲到近半小時到庭,一度要休庭待他前來。他作供稱,當日遇襲後被押送往中區警署,負責押送他的第五被告陳少丹(32歲)和第六被告關嘉豪(32歲)在會見室內要求他把電話等個人物品放入膠袋內。其後兩被告一度離開房間,曾健超遂從膠袋拿出電話,自拍面部。曾健超估計他拍攝的過程被發現,兩名被告要求他交出電話並解鎖,惟他拒絕。

稱警擬夾指逼指模解鎖

曾健超稱兩人遂討論「夾」他的手指,欲以其指模解鎖,但他表示因關機後仍要用密碼解鎖,遂向兩人說﹕「唔好咁低能啦!」第五被告聽罷便用右手背「大力」掌摑他的右邊臉兩下,逼令他解鎖電話,惟他再次拒絕。

指警記錄傷勢只寫紅印

其後曾健超被押送往黃竹坑警察學校,其間第五被告透過電話看到他們於變電站襲擊曾健超的新聞片段,兩名被告及後細聲討論,惟內容無法得知。曾健超稱兩人到達黃竹坑警察學校後便「匿埋驉v,當值警員需多次要前去尋找他們。

曾健超又解釋,當日投訴被毆打後,拒絕讓警方檢查和拍攝傷勢,是由於警員所寫的傷勢不準確,對方記錄的僅是最輕微的紅印,而且只是1厘米長。曾健超強調警員所寫的不是由他描述的傷勢,而是警員自己的觀察,因警員稱檢查傷勢是由醫生負責,他只是記錄所見。

左腕仍痛 脊椎移位

曾健超昨亦提到自己的傷勢,稱身上的紅腫一星期後已消退,但左手腕關節有不協調和凸出,至今仍感痛楚,脊椎亦有移位,不能長時間站或坐,並需定期看脊醫。

辯方質疑撞警失衡受傷

惟代表第二被告劉卓毅(30歲)的資深大律師清洪盤問時質疑,曾健超在龍和道花槽用上身撞向警員,以致失平衡從花槽倒地造成脊椎受損,手腕則在被強扣手銬時弄傷,認為他是在被捕時「暴力反抗」而受傷,而非被七警毆打。曾健超否認,並稱在花槽僅面部擦傷,以及胸口和背部被打,又重申直到抵達暗角前未有受重傷。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980/15】

 
 
今日相關新聞
警署自拍面部被發現 曾健超稱警掌摑逼解鎖手機
認fb罵警人渣 否認誣告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