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誘多人出選 網台主持區選舞弊罪成 官斥辯解違邏輯 不攻自破
【明報專訊】網台主持鄭永健涉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舞弊,用金錢利誘多人在特定選區出選,以「假慼v手段「清除目標」,昨被裁定6項選舉舞弊罪成,他與收錢答應出選的「全民自發」成員顧家豪和陳建隆同被裁定1項串謀選舉舞弊罪成。法官裁決時斥3被告證供違反邏輯,辯解不攻自破。
鄭永健與另2人串謀選舉舞弊罪成
3名被告鄭永健(31歲)、顧家豪(33歲)和陳建隆(38歲)即時還押,等候明天判刑。至於鄭另被控的3項選舉舞弊罪,則由於其提供予「東涌人」王進洋和其前女友溫曉怡的利益不清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彭中屏裁決時指出,所有控方證人證供都合情合理,並與文件證據互相支持,相反3名被告證供作供隱晦、違反邏輯,更與文件證據不符,法庭不接納3人證供。
法官指出,對於給予「全民自發」3.6萬元的辯解,鄭永健在主問和盤問時曾說出不同版本,說法異常混亂,但兩個說法均不合情理。法官指出當時鄭月入僅1萬元,難以想像他會為與「全民自發」保持聯絡自掏腰包,甚至傾盡積蓄。
官:3被告為15萬報酬行事
對於鄭永健辯稱他提出的資助計劃只是幌子,真正目的是接觸本土派,揭露他們與泛民主派之間的「選舉陰謀」,法官質疑,若鄭接觸本土派組織是為了蒐集「黑材料」,為何不偷錄會面過程;又指難以理解為何鄭在取得黃學禮的參選計劃書後,並未有將這製作網台節目的重要資訊備份,反而只將計劃書交給「李總」,質疑鄭言行與幌子一說「冰火不容」。
法官認定,鄭永健提出的資助計劃真正目的是引誘他人在指定選區參選;又認為「全民自發」顧家豪負責聯絡、陳建隆負責參選、特赦證人張善建負責寫計劃書,目的都是為了得到15萬元的報酬,裁定鄭、顧、陳3人罪成。
官:鄭接觸之本土派或分薄選票
法官指出,引誘他人參選會影響投票情G甚至選舉結果,而鄭接觸的本土派組織理念與泛民主派相近,可能會分薄選票,而鄭的指定選區包括多名證人表示會出現「假慼v的麗閣選區,目的非常明顯,就是利誘他人參選以影響選舉結果。
根據控罪,鄭永健於去年7月至8月期間,向沙田社區網絡黃學禮、青年新政梁頌恆等人,提供15萬元至20萬元款項,作為他們本人,或他們令第三者在去年區議會選舉某指明選區參選的誘因。
【案件編號:DCCC10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