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Note 7手機發生多宗起火事故後,最終宣布回收及退款,但韓美兩國部分消費者認為賠償不足,向三星電子集體興訟爭取賠償。美國部分消費者不滿三星行動太慢,令他們太長時間沒有智能手機可用,已入稟新澤西州地方法院,集體控告三星電子的回收混亂且過程太慢,對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三星電子股價昨未受影響,升2.3%。
原告尋求代表全美的Note 7消費者,或少至在加州、賓夕法尼亞州及內華達州的Note 7客戶,控告三星欺詐、違反保證條款和誠信原則。根據訴訟文件,原告不滿三星最初宣布的回收手機更換計劃要求顧客停用Note 7手機,卻未能即時提供可替代的手機。原告稱,三星當時告訴顧客等幾天,但很多人要等多周才獲更換手機,令他們好一段時間沒有手機可用。此後三星宣布終極回收,要求顧客停用手機,為顧客造成更多混亂,再次令他們沒有手機。原告投訴,即使手機不能使用,顧客仍要為手機繳付月費和雜費等,為他們合共造成數百萬美元計的損失,故向三星追討電話費。
停用期間顧客損失月費雜費
根據三星的回收方案,美國的Note 7顧客若之後仍選購三星手機,將可獲100美元的折扣。若不使用三星手機,也享有25美元的折扣。不過原告的代表律師認為,三星的退款沒有包括手機月費,未能彌補消費者的損失。索償的重點在於三星要求客戶停用Note 7期間,客戶支付了的數據費、通話費和月費等。
律師﹕顧客四赴分店浪費時間
韓國一家律師事務所昨亦表示,將於下周一(24日)入稟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向三星索償。代表律師稱,顧客為了購買手機、檢查電池、更換新品、換取另一手機而到門店4次。多次前往門店不僅耗費時間,也讓消費者在使用手機時感到不安,無法信任手機的安全性能,帶來嚴重的心理困擾,因此提出索賠訴訟。截至周三,已有逾200人加入集體訴訟,人均索償30萬韓圜(約2073港元)。不過韓國約有55萬人購入Note 7,約九成人繼續使用,並未尋求更換或賠償。
台亦醞釀集體訴訟
台灣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稱,儘管三星已宣布全台回收Note 7,但許多消費者因缺乏購買憑證而無法順利退款,加上三星客服的電話很難打通,令消費者大為不滿。當局正評估是否跟進,替台灣4萬多名消費者向台灣三星提出集體訴訟。
三星上周宣布全球停產和停售Note 7。分析師估計,三星已製造400萬部Note 7,損失達25億美元。
三星原預期Note 7出貨量達1900萬部,這意味三星的銷售額損失達170億美元,遠超出市場原先預計的50億美元,可能是科技業史上最昂貴的產品安全事故之一。(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