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擲杯案 黃毓民:梁振英堅持檢控 拒納律政司建議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被指前年7月在立法會用杯擲向特首梁振英,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黃毓民昨結案陳辭時聲稱收到政府內部消息,指本案經反覆討論,律政司意見認為就政治考慮,不宜對黃毓民提出檢控,惟意見不被梁振英採納。
指控方篩選證供 內容偏頗
案件進入結案陳辭階段,控方早前已呈上書面結案陳辭,黃毓民昨引上訴庭案例指出,由於他無律師代表,加上未有傳召辯方證人,控方應只可就法律議題作結案陳辭,不應在陳辭中挑戰其案情,批評控方呈交的證供撮要經過篩選,內容偏頗。
質疑梁作供「講大話」
黃毓民陳辭稱,雖然他面對的是普通襲擊控罪,但案中事主是行政長官、被告是立法會議員、案發地點是立法會議事廳,案件絕不簡單。他質疑,梁振英早前供稱未與律政司討論本案是「講大話」,指律政司作為其法律顧問,無可能沒提供法律意見,斥梁「事無大小都慣性講大話,毫無誠信,全香港都知」。
黃毓民表示,他多次在議會抗爭都未被追究刑事責任,包括在議事廳向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扔T恤,警方一度調查,惟律政司不建議檢控。黃毓民認為自己是梁振英的眼中釘,認為梁振英為了對付他,故此不聽勸告,堅持檢控他。
「一日未斷氣未知輸贏」
黃毓民認為,法庭容許梁振英出庭作供對他並不公平,他指梁振英的證供對本案至為關鍵,惟他作為現任行政長官,權力包括任免律政司長、警務處長以至任命法官,法庭容許梁振英出庭作供,將被迫接受他是誠實可信的證人,「公眾會好疑惑,點解佢會係誠實可信?」
散庭後黃毓民在庭外批評本案是政治檢控,稱梁振英因為他落選「好高興」,叫梁「唔好高興得咁早」,因為「一日未斷氣都未知輸贏,我諗佢會坐監早過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