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6歲「Tomboy」打扮的少女今年4月認識了女同學的男朋友,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少女報警稱被強姦,惟她在錄取口供時「自爆」說謊,案件昨續審。少女自辯時承認口供部分內容為虛假,裁判官遂指示被告在口供紙上,以不同顏色的熒光筆分別標出真和假的陳述,「真鴷庤嬰漶A假鴷徆磽漶v。 被告昨被裁定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表證成立,她選擇出庭自辯。被告自辯稱,警員敖敏聰曾在她錄口供前表示,閉路電視拍到她與女同學的男朋友蘇嘉星去過很多地方,問她是否自願與對方性交。被告稱當時她「唔願意,但無講出薄v,敖即表示「告唔到強姦」,建議她認錯,聲稱可以警司警誡了事。辯方盤問敖時曾向他指出上述案情,敖否認。 被告自辯稱,案發當晚二人到蘇嘉星家中後,蘇曾問她:「係咪真係搞?」她不懂回答於是反問:「認真呢?」對方回應:「試鴷。」被告表示當時並不願意與蘇性交,「但唔知點開口講,玩過分驉v。被告承認錄口供時聲稱「斷片、乜都唔記得」為虛假,但她真的自覺遭強姦,並非作虛假陳述誤導警員。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2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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