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譚得志涉妨礙辯論賽 求釐清騷擾了誰
【明報專訊】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及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去年5月在一個校際辯論比賽中,向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示威,事後被票控妨礙罪,案件昨預審。辯方指控方稱被告騷擾了「其他出席者」,要求控方釐清被告到底明確地騷擾了什麼人。
根據控罪,被告梁國雄(59歲)及譚得志(43歲)去年5月15日,在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辦的星島校際辯論比賽中,涉嫌故意妨礙、騷擾、干擾或煩擾星島職員,以及「除梁國雄及譚得志的其他全部或部分出席者」。
官質疑控方為何不傳召林鄭
梁國雄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郭指今年2月已要求控方交代清楚「其他全部或部分出席者」意指何人,惟控方至昨日未回覆。控方回應稱,將傳召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作供,將依賴其證供指出被告的行為如何構成控罪。
裁判官覃有方聞言即問控方為何不傳召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出庭,反而傳召石永泰。控方回應,石當時在演講。覃官即說,案情中顯示兩被告向林鄭月娥示威,質疑為何不傳召她;控方指沒依賴此作為證供。
控方同意開案陳辭再交代
郭憬憲進一步指出,控罪不應是純數字上的比較,而是要按原則來定,反問「難道控方找7人出來稱受騷擾,辯方要找9人出來稱沒受騷擾?」覃官亦指出,如控方不釐清,他將可能要就控方呈交的錄影片段「左下方的人有否被騷擾而作裁決」。控方最終同意會在開案陳辭中交代。
譚得志昨沒律師代表,並指上周五才收到補充文件,未及諮詢律師。控方指上周五距離10月5日的審期尚有時間,已盡快送文件予辯方。覃官其後特別向控方指出,「打官司不論立場,要令辯方公平」,又指這樣做控方亦不會「蚍ヾv,要求控方盡快提供文件。
譚得志為立法會九龍東候選人,同區候選名單還包括黃國健、胡穗珊、高達斌、譚香文、謝偉俊、柯創盛、呂永基、胡志偉、譚文豪、黃洋達、陳澤滔。
梁國雄為立法會新界東候選人,同區候選名單還包括方國珊、林卓廷、廖添誠、陳云根、張超雄、楊岳橋、麥嘉搳B鄭家富、葛珮帆、侯志強、李梓敬、鄧家彪、范國威、陳玉娥、黃琛喻、李偲嫣、陳志全、梁頌恆、梁金成、容海恩、陳克勤。
【案件編號:ESS38962、389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