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隧專營權周日屆滿 「舊班底」奪管理合約
【明報專訊】東區海底隧道的專營權周日(7日)屆滿,由政府接收並委託承辦商管理及維修,而運輸署已向泰富基建有限公司批出兩年管理合約。本報翻查公司註冊資料,該公司3名董事均為目前擁有東隧專營權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的董事。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去年9月成立的Pacific Tunne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在註冊1個月後改名為泰富基建,註冊辦事處位於金鐘中信大廈,公司秘書則是中信秘書有限公司。泰富基建5名董事中,郭文亮、欒真軍、莫偉龍同時是目前擁東隧專營權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的董事。
運輸署:招標過程公開公正
運輸署早前在區議會文件指出,今年2月中向泰富基建批出東隧的「管理、營運及維修保養」合約,其後泰富基建在3月中發信邀請所有合資格員工留任。被問及新舊公司「班底」重疊的問題,署方昨回覆時強調,招標程序公開、公平及公正,按政府現行規例、程序、中央投標委員會的意見制定招標文件,文件以政府隧道運作的模式為藍本,當中條款基本上與其他政府隧道的現行合約相若,並要求中標公司須按指定薪金優先聘用現時東隧負責營運及保養的前線員工。
合約兩年 可延長1年
東隧交接後首份管理合約為期兩年,較現時一般政府隧道及收費道路的6年期短,署方稱是因為考慮到接收後或出現初期運作及過渡性的不穩定因素,較短合約期可讓政府更彈性處理過渡安排,政府可按需要以相同條款延長一年合約期,即泰富基建的合約最長達3年。
鄧家彪:最基層等兩成員工未獲留任
協助東隧員工過渡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透露,據他了解,雖然工會要求全線200多名員工留任,結果只有八成多技術員工順利過渡,負責茶水部、清潔等最基層員工未能留任。對於新承辦商的「班底」與現時營運商重疊,他認為或予人有既定優勢的觀感,但「班底」相似有助交接及穩定員工,相信政府監管承辦商亦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