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填詞人黃霑的主診醫生、心胸外科專科醫生嚴秉泉,日前與浸會醫院同被一名已故病人的家屬入稟控告醫療疏忽,家屬指控嚴秉泉及院方在未獲病人同意下為病人治療,興訟要求兩被告賠償。浸會醫院發言人稱,有關個案已交由死因裁判法庭跟進,院方現階段不適合回應。 被指未獲同意下治療 原訴人為已故病人何錦泉(譯音)的遺產管理人冼明珠(譯音),兩名被告是嚴秉泉及浸會醫院。入稟狀指,原訴人於2013年7月16日和17日在中環中建大廈內一個微創手術中心接受治療,據報上址是嚴秉泉的診所。翌日原訴人轉往浸會醫院治療直至同月22日。 原訴人又指兩被告於同年7月16日至22日期間,在未獲何的同意下為他治療,原訴人興訟向兩被告追討賠償。 入稟狀未有披露原訴人當時的身體狀G,及當時所患何病。 【入稟編號:HCA7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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