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遲用泡沫? 消防:非迷你倉火最佳滅火劑
【明報專訊】九龍灣上周發生迷你倉奪命四級火,消防處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處方共出動了653架次的消防及救護車輛,並動員消防及救護人員共2894人次參與行動。消防解釋,是次行動最大困難是火場面積十分廣闊,樓宇內十分高溫,而每個迷你倉均是由鐵皮圍起,起火後熱力很快就傳至周邊的迷你倉。
消防指出,起火的三樓內有200多個迷你倉,每個倉門都是掩出式,當倉門被破開,會阻礙消防人員前進,但強調必須逐一破開,確認倉內有否起火。
指操作失誤錯噴泡沫
當日消防主要用水滅火,但一名前線消防分隊主管向本報指出,上周五即第二名消防員殉職翌日,消防一度使用泡沫救火,他質疑用得太遲。該消防認為迷你倉大火一開始便用錯策略,及後在場指揮亦無糾正,是「一錯再錯錯到底」。他解釋,火場本為密閉空間,如一開始使用泵車上的泡缸,或存於各分局的製泡機或製泡槍,把高度膨脹泡沫灌入火場,擠走火場內的空氣,用「圍堵式」策略令大火「窒息」,數小時內可撲滅大火,毋須派人入火場。他又指出,消防人員將窗破開並向火場內射水,令空氣湧入火場,加劇火勢,形容是「濫攻」;又質疑當有同事進入火場時,外面的同袍有否根據指引停止射水。
消防處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一名泵車操作員曾於上周五下午意外地按下車上的泡沫掣,導致有化學泡液在火場噴射,經發現後已即時停止。消防處重申,化學泡沫主要用於撲滅易燃液體引致的火警,並非是次火警的最佳滅火劑,因此一直未有使用。
消防顧問:鐵板圍封 泡沫難救
消防顧問梁錦得不認同使用泡沫撲救迷你倉大火,他指出,每個迷你倉都被鐵板圍封,泡沫很大可能只停留在走廊位置,「完全無效果」,始終要將倉門爆開,加上灌泡需時,吸熱量亦不大,是「費時失事」。但他認同若有消防員進入火場時,外圍射水會導致熱氣流逆轉,令火場內消防員首當其衝,但是否造成是次消防員殉職則有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