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殺人傷副系主任女兒 達大醫科生被判守公安令
(哈利法克斯21日加新社電)斯高沙省省級法庭法官周二裁定﹐達爾豪斯大學(Dalhousie University)一名副系主任有合理的想法﹐相信該校一名學生會用刀傷害她的女兒﹐法官頒布6個月公安令﹐下令醫科生泰納斯(Stephen Gregory Tynes)遵守。
法官麥克魯利(Judge Dan MacRury)限制泰納斯的行為、阻止他接觸武器﹐他曾對他的精神科醫生奇澤姆(Terry Chisholm)說﹐他不滿意大學醫學院﹐想過揮刀傷人和開槍屠殺。
奇澤姆在6月6日作證﹐指泰納斯認為有人對他不公道﹐想趕他出醫學院﹐又談到本科醫學系副主任薩頓(Dr Evelyn Sutton)的女兒﹐說要用刀刺傷她。
薩頓協助泰納斯改善學業成績﹐她的女兒麥克唐納(Ellen MacDonald)也是醫學系學生 。
精神醫生奇澤姆說﹐泰納斯說他不想自殺﹐後來改口說﹐如果他「拿手槍﹐在醫學院打死10或15人」﹐他會考慮自盡。
後來﹐奇澤姆在2015年8月20日打電話給哈利法克斯警方。
麥克魯利周二對泰納斯說﹐薩頓擔心他會傷害她和她的女兒﹐她的疑慮合理。
法官說﹕「聽了薩頓醫生的話﹐我認定她有客觀理由害怕……為人父母者﹐接到那樣的電話﹐肯定膝蓋打顫。」
泰納斯原定本月稍早時出庭受審﹐他被控多項出言恐嚇傷害他人身體、恐嚇行為。但檢察官後果撤銷3項控罪﹐保留一項控罪﹐案件減至一項公安令聆訊。
泰納森被控非法持有管制物品﹐涉及大容量彈夾﹐法庭定於8月19日開庭﹐為那項控罪聆訊。
檢察官要求12個月公安令﹐那是條例容許的最高量刑。但麥克魯利指出﹐較短的公安令更恰當﹐因為泰納斯向精神醫生求助﹐過去10個月遵守早前強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