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護士追候命補水 官質疑多年不知補假安排
【明報專訊】醫院管理局3名離島診所女護士入稟勞資審裁處,向醫管局追討6年通宵候命補償約242萬元,案件昨續審。申索方指出,她們一直不知道候命時間是以「返三補二(小時)」方式補假。審裁官問申索方,為何工作多年都不知道補假安排,其中一個申索人回應,一直只依更表上班,故未有發現補假日子有問題。
申索人之一吳塾鈞表示,她於2003年11月起在離島診所工作,診所護士要輪流24小時當值,於診所關門後候命16小時至翌晨9時,其間要在診所提供急救服務。吳作供時指出,調職往離島前,上司曾向她提及要通宵工作並會補假,但從沒提過只按候命時間補償三分之二薪金或假期,故她一直以為會和市區診所一樣,以「返一放一」的比例安排補假。
審裁官指出,若以吳心目中的安排計算補假,每當值12天「長更」,便有24天補假,與現時當值12天「長更」,只有16天補假相差甚遠,質疑吳塾鈞為何一直未發現。吳回應說,一直只依更表上班,不知道補假的日子有出入,故一直沒有懷疑。
另一申索人邱婉貞表示,過往一直不獲悉補假安排,即使更表寫明「12天長更有16天補假」,因平時只理會更表列明的上班和休假日子,亦相信醫管局不會錯誤計算補假,故直至退休後有前同事提及工時問題,才知道「返三補二」的安排。
兩申索人被指曾參與補假講座
醫管局護士經理王建榮亦有上庭作供,他說,自己2003年初得悉衛生署離島診所須通宵候命,覺得很「奇怪」,因並非每名同事都適合在離島通宵候命,認為需謹慎跟同事交代,在不同場合都會講解有關安排。他表示,過去曾舉辦講解離島診所上班和補假安排的講座,記得申索人邱婉貞和麥斯慧亦曾參與,當中麥曾向他問有關索罟灣診所的問題。
麥盤問王建榮時指出,既然王認為同事有需要知道通宵候命的安排,為何當時沒有叫出席講座的護士簽到。王承認當時沒有叫同事簽到,但不同時代做法不同。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LBTC260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