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中的賭博 李偉良輸了 嗜賭兩度殺人 獄中了殘生
【明報專訊】李偉良的辯護律師博羅茨基(Daniel J. Brodsky)表示,他的當事人對判決結果非常失望。
「他非常失望,因為陪審團沒有接受他的辯解。雖然上訴也是一個選項,但僅由法官審理和由陪審團審理還是有區別,後者會令上訴有更多的困難。因為僅由法官來審,法官會解釋他的判決理由;而陪審團不需解釋,我們也就難於了解,陪審團是對哪些部分不採信。所以我們要仔細研讀法官引導陪審團的引導詞,以做下一步決定。」
博羅茨基表示,李偉良今年已有64歲,按一級謀殺罪名25年內不許申請假釋的硬性規定,再考慮到監獄內的生活條件,估計李偉良再出來的時候,只能是裝在骨灰盒裡面了。
「希望法官能考慮到這一點。」
對於被告放棄沉默權上庭答辯的做法,博羅茨基認為這不算一個敗筆。
「這是審訊中的一個賭博。被告如果不出庭答辯,的確會有更多的贏面。同時,被告可以採取說『我當時對警察撒謊了,現在要對陪審團說實話。』檢控官也可以反駁說,『既然你當時可以說謊,現在也可以說謊來博同情。」這樣都是有兩面性的。』
他解釋稱,如果被告不答辯,控方可能會因缺乏足夠的證據,最後的判決可能就是二級謀殺;但被告想試試看,如果陪審團接受了他的說法,即受害人動手在先,則被告很可能爭取到誤殺,甚至還能爭取到無罪的結果。
曾有法庭工作人員私下議論,李偉良早就應該被判更重的罪名,15年前那次他殺人獲輕判誤殺罪名,此次又是故技重演,幸好陪審團沒有被採納他的說法。
早在2000年3月15日,李偉良曾因欠下10萬元賭債,向多倫多一名華裔「大耳窿」Hing Kuen Tsang 借高利貸4.8萬元,事後用大刀將對方斬殺。後來李偉良被判誤殺罪名成立,判囚4年11個月,但服刑至2002年7月即獲釋。時隔十年,李偉良再次因賭博輸錢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