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家長不滿幼稚園要求其子以寫毛筆字方式抄寫硬筆字,如將「米」字的筆劃「(見圖文1)」(捺)寫成「(圖文2)」。校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認同捺的筆劃沒節位,是一筆過,解釋是為方便幼兒掌握才把線條拉直,但已根據教育局建議,教學生寫「(圖文1)」時以輕筆提起收筆。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副教授鄭佩華指出,不應強求幼童端正寫字,應茞援饇鷎i其認真做事的態度。 學者:培養學習態度更重要 鄭佩華指出,內地教育局已禁止幼園生寫字,惟香港未跟隨,其實幼園生不應作正規(formal)學習,而要從遊戲中體會周圍環境,多郁動、培養社交能力,「最重要可表達自己,藉說話、砌積木、唱歌、舞蹈、造泥膠都可做到,不是講求寫字的字形。」她稱,即使要求幼園生寫字,亦不需糾正字體,只需讓孩子明白應以認真態度做事,助建立良好學習態度。若孩子寫得不好,要找出原因,如是否小肌肉未發展好,或不喜歡寫字,「不要照抄字詞,這沒意義,孩子記憶也不會強」。她建議將寫字與課堂經驗連結,「如講完故事後,茪p孩把故事中最有趣的地方寫出,小孩會很有興趣去做。」 家長投訴「教錯寫法」 她補充,有幼園教師及校長向她反映,有些家長發現孩子筆劃不準,便質疑校方沒糾正,校方在壓力下易橋枉過正。她提醒︰「學校很難迎合所有家長,要專業運作,不要由市場主導。」 明我幼稚園一名家長在facebook群組上載兒子的抄寫作業,可見其子寫「米」字時把捺寫成「(圖文1)」,教師便以紅筆改為「(圖文2)」。該家長稱其長子讀該校,按教師要求寫字,升小後又遭教師指其寫法錯誤。她曾先後向幼園教師及校長要求勿再以此法教其幼子,但不果,遂向教局投訴。 幼園:拉直線助掌握已調整 該校校長羅兆雲以書面回覆本報稱,該校一向較認真看待學寫字,拉直線條寫捺是為方便幼兒掌握,但已就此跟教局商討,局方建議校方減低對筆劃的要求,只要求字形結構無誤;幼園階段的評估重於檢視兒童的發展,絕不以劃一的標準評定兒童的表現。校方又謂教師用心教學,積極進修,不少畢業生升小後表現良好,該校不斷求進步,歡迎社會人士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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