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稱敏感 不願返暗角 官質疑實地察看需要 終拍片代替
【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拖至暗角拳打腳踢,法庭昨繼續「案中案」聆訊。控方上周五建議法庭到案發現場實地察看,控辯雙方昨在庭上討論時,辯方一度稱7名被告因案件敏感,不願前往察看,最終控辯雙方未能就察看路線達成共識,法官也質疑實地察看並無必要,雙方終撤銷實地察看申請,控方將拍攝現場影片代替。
察看路線無共識 控辯撤申請
法官杜大衛庭上多次詢問察看的路線,又質疑是否能拍攝有關位置,將影片呈堂以代替實地察看。經休庭商議後,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由於辯方不同意控方提議的路線,經重新考慮,控方將安排警員到現場拍攝影片,以顯示由曾健超被制服的龍和道花槽至疑被毆打的變電站暗角的數個位置。控辯雙方同意撤銷他們共同提出的實地察看申請。
在實地察看申請被撤銷前,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一度表示,若法庭要安排實地察看,7名被告不願前往,原因是案件敏感。法官杜大衛則說,若安排察看,各被告在場會較理想,但他理解案件敏感,7名被告只由法律代表前往察看亦可。
警﹕不知報案室一攝影機故障
控方昨傳召剛於今年1月退休,曾負責操作警署閉路電視系統的前高級警員黃卓華作供。黃供稱,前年10月27日接到上級指示,將前年10月15日凌晨3時35分至4時55分,警署車輛出入口以及報案室的閉路電視片段,燒錄給投訴警察課人員,當時他發現警署車輛出入口閉路電視的儲存系統有問題,找不到有關片段;報案室閉路電視系統則運作正常,他將片段燒錄在光碟中,整個過程完全正常。
翻譯出錯 官誤會作供矛盾
辯方大律師鍾偉強盤問時說,前年10月28日,提供閉路電視系統的公司派出技術員到中區警署維修系統,當時發現除了警署車輛出入口的閉路電視系統外,警署報案室的閉路電視系統也有一部攝影機不能正常運作。黃回應稱這方面他不知道。法官此時要求黃澄清,指鍾偉強早前問及該攝影機時,黃曾表示同意該攝影機不能正常運作,控方隨即指出是翻譯錯誤導致誤會,法庭隨後花了10多分鐘多次重聽錄音,始發現翻譯員翻譯時遺漏了閉路電視系統的編號。
7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9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0歲)、偵緝警長白榮斌(43歲)、偵緝警員劉興沛(39歲)、陳少丹(32歲)、關嘉豪(32歲),以及黃偉豪(37歲)。「案中案」尚餘7名警員證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9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