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白車避人撞欄 救護員傷
藏毒漢遇截查反抗被噴椒
尊子漫畫
陳秋霞作曲 彭羚林志美開金口 星級生日歌賀民生書院90歲
馮敬恩兩戰死神有感 「常自問有冇洏摯窗v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妻被指假離婚吞夫資產 雙方和解

【明報專訊】文具公司股東稱誤信妻子之言,以「怪招」應對經濟衰退,未料被枕邊人設局。二人先申請離婚,卻繼續同住,轉為無名有實的夫妻,丈夫再將公司股份及地皮轉到妻子名下,妻子卻被指把資產據為己有,丈夫後來更從雜誌驚覺「綠帽」疑雲,多番向妻子討回資產不果,興訟向她追討,案件昨原開審,雙方在開審前達成和解。

妻被指與藝人林利拍拖

原訴人黃志強,被告為前妻羅秀芬,羅後來被指與男藝人林利拍拖。雙方未有透露和解條款內容。根據當時入稟狀,雙方1995年結婚。原訴持有75%明利行文具有限公司股權,明利行同時擁有火炭工業中心單位及車位各兩個。黃另獲父親相贈大埔橋頭一地皮,及以明利行收入購買馬鞍山聽濤雅苑單位。被告被指於2002年底稱經濟衰退,為保原訴資產與生意,建議原訴把所持的明利行與俊佳股份轉到被告名下,二人再離婚,但繼續同住。原訴照做,雙方於2004年離婚,但原訴指被告進一步蠶食其資產,至2012年原訴看雜誌發現被告與藝人林利交往,要求她交出資產但不果,遂興訟追討。

【案件編號:HCA283/13】

 
 
今日相關新聞
妻被指假離婚吞夫資產 雙方和解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