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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局與聯邦競爭局就房屋買賣透明度昨在仲裁庭展開新一輪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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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房屋資訊倡半年內刪除
網上公布成交價須業主同意

【明報專訊】多倫多地產商會(TREB) 敦促聯邦競爭仲裁庭(Competition Tribunal)保護消費者的隱私,要求在獲得業主同意的前提下,方能透過互聯網分享他們的房屋資訊。地產局與聯邦競爭局就房屋買賣透明度昨在仲裁庭展開新一輪聆訊。多倫多地產商會表示,為保障消費者私隱﹐包括成交價錢等房屋資訊應在買賣雙方同意後才可公開﹐又要求仲裁庭為網上資訊設時限﹐於買賣成交6個月後刪除資訊﹐而有關成交前的詳細內容則不應被公開。

商會指﹐網上地產經紀不應透過多重放盤系統﹐來進行如繪劃房價地圖(home-price heat maps)及社區平均價趨勢(neihbourhood-level price trends)等數據分析﹐強調房屋買賣資訊是消費者私隱。聯邦競爭局為提高多倫多房地產市場的透明度,有望於不久的將來下令多倫多地產商會放寬限制,上載更多房地產買賣的資訊,如房屋的售價及經紀佣金資料至多重放盤系統(MLS),供地產經紀和潛在的買家參考。

在今年四月的聆訊中﹐競爭仲裁庭表示,同意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的論點,認為多倫多地產商會過分限制了經紀從網絡獲取的房屋買賣資訊。

商會指出﹐在增加透明度的同時應附有限制﹐保護消費者免受第三方將資料複製並出售予非房地產經紀﹐如尋找新屋入伙顧客的承建商等。可是﹐代表競爭局的律師則認為﹐商會的私隱說法有誤導成分﹐認為經紀與消費者現時的合約已足夠保障私隱﹐稱若額外再增加一層同意書﹐將對網上經紀造成岐視﹐質疑若按照商會建議﹐只會令反競爭現象變本加厲。

多倫多地產商會擔心﹐裁決一旦容許在網上分享更多樓房買家、賣家的資料﹐會令不少成員轉移到不受決定影響的鄰近地產商會﹐又敦促仲裁庭限制其他行業人士利用資料﹐以免對商會造成不利。加拿大地產商會(Canadian Real Estate Association)則希望仲裁庭只對大多地區設限﹐又提醒雖然限制僅限於多倫多地產商會﹐但其他商會高度關注裁決並會向仲裁庭索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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