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一直強調為確保所有受影響的人能取回保釋金,過程中需要收集及整理各人的書面確認,但從沒解釋為何仍需要受影響者選擇是否追究,亦沒回應過往有否相同做法,只說「程序一部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批評,有關書面確認做法並無需要,關注警方是否因有人辦事不力致保釋金被盜,「想隻鑊細齱v,因而讓受影響的人選擇是否追究保釋金,減少向警方申索,「如果你(警方)從來都諗住賠畀人,咁你點會叫人決定追唔追討?」涂直指做法如同「侵吞民產」。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現時被盜取的屬警方金錢,而非其他疑犯的保釋金,湯解釋按法例,警方有責任向受影響的人發回保釋金,「睇唔到(確認書的)需要」。有資深警務人員直指做法「無法理解」,不明為何有人要做些惹人誤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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