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2月28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當日,有學生及網媒記者不准進入新聞中心採訪區。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刊物Varsity總編輯及浸會大學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副總編輯昨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有關做法。申請書指出,政府新聞處一貫拒絕大專院校學生及網媒記者採訪記者會或其他官方活動,違反《人權法》,亦違反《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並指今次司法覆核申請是本港首次就尋求、接收及傳達資訊的自由訴諸法庭。 兩名申請人分別為中大Varsity總編輯何家曦及浸大《新報人》副總編輯許芳文,答辯方為政府新聞處長。何的申請中,香港獨立媒體網絡有限公司被列作相關方﹔而許的申請中,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則被列作相關方。 只能公眾身分採訪新東補選 逾20年歷史的中大Varsity及《大學線月刊》與有46年歷史的浸大《新報人》均按《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3刊物共派8名記者採訪立會新東補選,惟進入新聞中心採訪區時被拒,影響採訪工作,何家曦的申請指出被拒是因刊物並非「獲邀媒體」。許芳文及何家曦回覆本報時均稱,在場記者曾向新聞中心職員出示記者證,惟只能以公眾人士身分進場,許續稱她去年就否決政改議案到特首辦採訪,惟出示記者證及卡片後亦被拒入內。 新聞處﹕積極考慮有限度容許 3份刊物的總編輯事後向政府新聞處長聶德權投訴,質疑處方將註冊刊物分等級,《新報人》總編輯陳凱晴同時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投訴。政府新聞處昨回覆指出,政府舉辦記者會一般接納已註冊或發牌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採訪,惟基於場地條件、保安要求、現場秩序等,並非所有已註冊媒體可獲安排採訪,由於學生記者並非專業新聞工作者,專上院校亦非大眾新聞傳媒機構,故政府一向不安排學生採訪記者會,但會積極考慮日後採訪場地情G,有限度容許新聞系學生記者參與一些重要採訪。選管會則指未收到相關文件,暫不作評論。 《新報人》昨發聲明指出,採訪選舉涉及公眾知情權,在無合理原因下,拒絕合資格媒體採訪是嚴重妨礙新聞自由﹔《大學線月刊》及Varsity亦發聲明,指兩本刊物的作品達專業水平,獲傳媒及社會人士肯定。中大兩份刊物的督印人兼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艉銕躨ル耵夾採訪權,指刊物不是「純粹做功課」,據學生近年的選題經驗,相信未來有更多機會採訪官方活動,故今次情G或再發生。 【入稟編號:HCAL 98、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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