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期樓市波動,有騙徒乘機偽冒私樓單位業主,向地產代理訛稱賣樓,騙取買家訂金;又有騙徒向物業信貸公司「按樓」騙取借貸,新買家及信貸公司向業主追討款項時,始揭發原有業主從未賣樓及按樓。警方表示,今年首5個月已收到8宗個案,涉及13個私人屋苑單位,實質損失金額逾8700萬,較去年全年13宗個案、17個物業共損失的4800多萬元,高近八成。
涉款較2015全年高八成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督察毛杰稱, 警方今年至昨日為止共收到8宗涉物業詐騙的個案,實質損失金額已較去年整年高,達8772萬,去年全年則是4863萬(見表)。毛又稱,今年收到的8宗個案中,只有1宗個案受害人是買家,其他7宗個案受害人均是物業信貸公司。
被騙多信貸公司 最高失4200萬
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陳靜心稱,上述8宗涉物業詐騙案中,兩宗由她調查,其中一宗較嚴重,涉6個物業,來自嘉亨灣及凱旋門兩個大型屋苑,相信由同一伙人在4至5個月間犯案,利用土地註冊處、按揭公司等途徑查得業主姓名、身分證等資料,再假冒業主向物業信貸公司按樓。
陳又稱,發現有騙徒借貸時,會特別營造良好信貸紀錄,選擇先到物業信貸公司A按樓,其後還款,再到物業信貸公司B按樓,公司B見騙徒「有借有還」,遂批出大額貸款,物業信貸公司最高在一個物業中被騙取4200萬元借貸。陳說曾有騙徒到銀行做按揭,但因銀行審批程序較嚴謹,銀行發現有可疑故未有損失(見另稿)。
改名扮業主騙買家290萬訂金
陳又提到,其調查的另一宗個案屬偽冒大圍樓盤名城一單位業主,訛稱出售單位,騙取新買家落訂,新買家被騙去290萬元訂金。陳特別指出,這個案中的騙徒特意到入境處,將其名字改成與業主同名,再到銀行開戶口,利用戶口兌現支票,提取訂金。
假冒內地業主按樓
陳靜心指出,調查發現騙徒會選擇新樓、非長期在港居住的業主為其偽冒目標,她解釋,5至10年樓齡的屋苑單位,一般未有按揭紀錄,騙徒不用花時間找回過往紀錄及偽造相關文件,騙徒又會看中非長時間在港居住的業主,上述6個物業業主均涉及不同的內地人,他們不常在港,難以揭發事件,最後發現時已是被按揭公司、新買家等入稟追討借貸。
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警司陳國豪提醒,「買樓係人生大事」,近期樓市波動,市民買樓心切,有時見到以為「筍盤」會過分雀躍,騙徒見有機可乘,會提供較市價相宜的價格,吸引買家落訂。
警籲提防較市價低單位
陳國豪建議市民如遇較市價低的單位,要加倍留意,落訂前應先到單位外察看,委託律師查閱文件。陳國豪又提醒物業信貸公司要多做查冊,留意清楚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