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環署2009年因無牌擦鞋匠情G獨特,向8名在中環擺檔的擦鞋匠發固定攤位小販牌照,惟發牌時規定牌照不得繼承。當年獲發4號牌的擦鞋匠劉永明(圖)去年1月逝世,其妻鄭定珍原持助手牌協助丈夫,欲申請繼承牌照卻被拒。食環署計劃把空置擦鞋匠固定小販攤位重新開放予公眾人士申請,將諮詢區議會。當區區議員質疑,食環署過去從未開放空置小販攤檔予公眾申請,批評不可繼承牌照的規定是「慢性陰乾」擦鞋行業。 食環署回應稱,當局於2009年考慮到無牌擦鞋匠情G獨特、數目有限、構成較小環境壎芫擾等,原則上同意向他們簽發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當時所有申請者均知悉新簽發的小販牌不設繼承。 另一擦鞋匠妻上訴得直 食環署又稱,鄭女士已向牌照上訴委員會上訴,故不宜評論,該署曾建議向她發臨時小販牌,令她可暫時經營擦鞋業務,但建議未獲接納。至於另一擦鞋匠妻子於2011年申請繼承牌照,該署亦拒絕其申請,但委員會裁定她上訴得直,並指示這宗個案絕對不應該成為先例。 原在中環戲院里擺擋的擦鞋匠劉永明,2009年獲發牌時表示擔心牌照不能繼承,會令擦鞋業失傳,當時亦爭取容許把牌照轉予妻子,惟至今事隔5年,他死後仍未能改變發牌條件。 丈夫爭取牌照轉妻 去年逝世 劉的47歲妻子鄭定珍稱,她2014年中獲批單程證來港,其後持助手牌協助丈夫劉永明工作,但其夫因病停工,一直由她獨立開檔,丈夫去年1月去世後,她去信食環署,欲繼承牌照,惟食環署回覆稱,因牌照條例所限,拒絕她申請。 妻失牌照變失業 已上訴 鄭定珍哭訴,至今失去牌照已逾年半,因腳患難以長期站立,原打算擦鞋自食其力,但現只靠20歲的兒子做散工、向親戚借錢過活,冀署方能批其續牌,昨與中西區區議員許智艅黖P照上訴委員會上訴。 許智艂撋,食環署在條款中加入不可繼承的規定,意圖「慢性陰乾」擦鞋行業,署方又在接納臨時牌照的聲明書中要求鄭女士同意牌照不設繼承安排,令她擔心最終無法上訴而沒簽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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