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台灣茶葉藥殘風波揭出本港規管寬鬆,今次台灣驗出燕麥片含除草劑草甘膦(glyphosate),再揭本港食物安全中心把關較鬆。現時國際組織對草甘膦致癌性有爭議,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表明,在缺乏燕麥相關科學試驗資料下,對草甘膦採取最嚴格規管,不准燕麥檢出草甘膦。本港《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則容許每公斤穀類含最高30毫克草甘膦,食物安全中心稱這標準適用於燕麥,但該中心在過去3年驗過210個燕麥樣本,卻沒驗草甘膦。 食安中心驗燕麥沒驗草甘膦 各地對草甘膦規管有不同,本港食安中心跟隨國際食物法典委員會(Codex),穀類的草甘膦藥殘上限定為每公斤30毫克。台灣食藥署則採取最嚴格管制,不准燕麥檢出草甘膦,規定是檢驗機器的極限0.1ppm(即每公斤0.1毫克)。該署表示,歐盟和日本的相關容許量為20ppm,澳洲標準則嚴格至0.1ppm。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黃碧雲稱,食安中心規管農藥政策一直以風險評估為原則,因本港不少進口食品,若從嚴規管會令食物供應不穩定,但她不接受此等分析,稱「開大度門」往往會令標準過鬆,甚至無標準,「去不到台灣便送來香港,咁就好大鑊」,因此她認為香港應檢討農藥標準,至少要跟Codex等國際標準,或參考較多地方採用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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