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城大在運動中心發生塌頂意外首日,公布涉事的綠化天台工程是由「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辦,負責執行及核准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為陳佐堅(圖);但陳佐堅其後透過測量師行發出聲明,否認工程由他核准和執行,並稱保留對此事的一切法律權益,令事件釀成羅生門。城大昨晚再發聲明反駁,指「在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5年3月及10月呈交城大的文件中,清楚顯示城大運動中心的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是Chan Jor Kin Kenneth(陳佐堅)」。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如果綠化工程涉及改動樓宇結構或總樓面面積就需要入則,業主需要簽署法定表格,向屋宇署申報工程認可人士的身分;若綠化工程不涉及入則,業主則有責任確保工程設計符合安全。 何鉅業說,對於涉事綠化天台工程的認可人士出現不同說法,相信是雙方對「認可人士」的定義有不同看法或演繹。他說,今次的綠化天台工程並無入則,從《建築物條例》上,並無法定文件確認有人是「認可人士」,「這名專業人士有認可人士的資格,但是否以認可人士的身分,向業主提供意見負責工程的設計以至監工,則仍需要業主提供更多資料才能判斷」。 何鉅業﹕倘涉改結構 工程師需負責 他續說,對於部分小型的綠化工程,業主或會採用設計與建造合約模式進行,由承建商聘用的認可人士負責。他指出,現時其中一個關鍵是涉事工程是否需要入則,若最終屋宇署調查後確認需要入則,變相是業主未有依足程序,有可能要承擔最終責任。他並指,一般涉及結構改動的工程,工程對樓宇結構是否安全,最終會有一名工程師負責。 本報昨曾多次致電威華其中一名董事,但電話接通後未有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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