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64歲華裔女教車師傅許蘇女被殺案昨午續審,法醫官作供說明受害人的死因,是因其頭部受多次被劈砍重創而造成大量失血,同時胸部又曾遭長時間擠壓而死。
辯護律師則向作證的法醫官提問,有沒有可能是受害人用菜刀劈砍被告,結果被告用砧板遮擋,菜刀反彈砍傷受害人自己?法醫回答,的確有這樣的可能,但連續砍了17刀甚至18刀,都被反彈的菜刀所傷﹐這就不可能。法醫官皮卡克(Michael Pickup)昨日在法庭上作供時表示,死者的頭部曾遭利器反覆劈砍,導致受害人大量失血;同時,受害人的胸部曾長時間受到大力擠壓,導致受害人窒息。因此失血和窒息是受害人的混合死因。
隨後辯護律師向皮卡克提問,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性,即受害人許蘇女手持菜刀,用菜刀的刀背劈砍被告。而被告拿起一個砧板抵擋,菜刀砍到砧板之後反彈回來,刀刃正好砍在受害人的頭上?
法醫官思考了一下後回答,「的確有這種可能性」。律師繼而又問,被告手心上的傷痕,有沒有可能是被告抵禦傷害時所留下?
法醫官回答:「不可能,因為如果是被外物擊打,不但會有傷口,而且會有遭擊打留下的瘀痕。而被告的傷口只是簡單的表皮傷害,所以不是防禦性創傷。」
律師又提出第三種可能,受害人所受的傷害,有無可能是由一個長方形的砧板所造成?法醫官回答:「她頭上的傷口只有一處可能是由砧板留下,而其他的傷口都是由利器所傷。」
律師的第四個問題是,死者胸部的擠壓,有無可能是由被告用砧板擊打,或者是受害人摔倒之後,被告正好也摔倒在她身上造成擠壓?法醫官回答說,受害人所受的擠壓是長時間所造成,而律師所形容的情況,都是很短時間內發生,因此不符合實情。
針對律師提出的第一個假設,檢控官追問法醫官,即便是存在被害人手持菜刀劈砍被告,結果被反彈的菜刀砍傷自己頭部的情況,但這樣的情形有沒有可能連續出現17次到18次?因為死者頭部的刀傷至少有17道。法醫官回答稱,「這不可能。」
昨日出庭的還有被告李偉良的繼子Dennis Yeung。他作供稱﹐李偉良在事發當晚回到家,聲稱弄丟了鑰匙,借走了Dennis的鑰匙,把家中的Kia房車開走。
Dennis曾試圖打電話聯繫,但李偉良一概不接電話﹐待李偉良回到家中,面對Dennis和Dennis母親的追問,李偉良又不作答,並且再次開車出門,就此一去不復返。
庭審今日還將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