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 亂打110最重罰1.2萬元
【明報專訊】別再亂打110了!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新增「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提案修法的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修法不是要鼓勵警察開罰,而是基於體恤警方的立場,避免增加警力負荷與浪費警方資源。」
騷擾電話 半年有13萬通
根據警政署統計的資料,104年5月至104年12月間接到的報案電話中,未派遣警力的案件共計1,390,332件,謊報案件有1025件,精神異常報案有131,875件、酒醉民眾報案有18,081件、騷擾電話有13,876件,騷擾電話佔所有未派遣警力案件的十分之一。
勸阻後才罰
留裁量空間
陳怡潔指出,不管是119還是110,為的都是提供給緊急需要的民眾一個救命熱線管道,未來對於無端或無聊就亂打110警察報案專線的民眾,如果屢勸不聽就可開罰最高12,000元罰鍰,以保障真正需要報案的民眾權益。
陳怡潔在修訂內容中也強調,認定無故撥打必須有「經勸阻不聽者」的前提,避免小孩子誤打被罰,所謂「勸阻」也是給警方一個裁量的空間,這項修法不是要鼓勵警方開罰這樣亂打電話民眾,而是提供警方法律依據來處罰蓄意無故撥打佔用公共資源的人。
減少亂派 警讚很有幫助
警政署官員表示,警政署鼓勵有需要協助的話就打電話,但畢竟警察資源是人民大眾的,且警力有限,不能讓少數人藉故騷擾,亂報就會讓員警「瞎忙」,結果妨害到其他人民權益,此法三讀通過後,應該可以讓警力不會被亂派,讓員警有更多時間可以去巡邏、守望,「對警察來說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