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屠夫鄭捷3槍伏法
拒當餓鬼吃光最後便當 怕痛要求打麻醉
【明報專訊】台灣「捷運屠夫」、兩年前在捷運板南線隨機殺死4人並傷及22人的被告鄭捷(上圖),早前被台灣最高法院終審判處死刑,18日後,昨晚即被執行槍決,3槍伏法。被害人家屬聞訊表示「大快人心!終於給被害家屬一個公道」。
據《中央社》報道,對於槍決鄭捷,法務部長羅瑩雪事前保密到家,她昨午被記者詢問是否會在520前執行時回應說:「我們會開會討論。」但晚間法務部則將召開記者會證實,鄭捷晚上槍決伏法。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鄭捷在上月22日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羅瑩雪昨天下午簽署執行令,鄭捷晚間8時47分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法警開了3槍,於8時51分結束任務,並於8時58分宣告死亡,鄭捷並未辦理器官捐贈。
據傳,鄭捷被帶離監舍時,所內囚犯情緒浮動,所方還急呼監所人員到各個監舍安撫。
先麻醉失知覺再行刑
陳明堂說,考量鄭捷犯行對社會有嚴重傷害和影響甚大,並造成一般民眾恐慌,屬最嚴重之罪,人神共憤,經最高檢察署「死刑案件救濟審查小組」、法務部「審核死刑執行小組」審查,查無非常上訴、再審、釋憲、赦免等事由,無不應、不宜執行要件。陳明堂並稱,先以麻醉使鄭捷失去知覺,再執行死刑,符合人道,最後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復驗死亡。
新光醫院乳房外科主任鄭翠芬受命擔任槍決的法醫,她表示,鄭捷在槍決前,一點害怕反應都沒有,一如往常的冷漠,沒有表情。她問鄭捷「最後要不要跟被害人家屬道歉?」鄭捷冷回:「我道過歉了」。
鄭翠芬依例問鄭捷要不要打麻藥,曾揚言快點槍斃的他,還是怕痛,要求注射麻醉劑,鄭翠芬斥責「被害的人也很痛」,鄭捷未再答話,鄭翠芬隨後再問鄭捷,是否要向被害家屬道歉,他還是回嗆「講過了」,死前仍不願對被害家屬做最後一次道歉,似乎毫無悔意。
鄭翠芬為鄭捷打麻醉劑,接茼b左後背劃圓圈標出開槍部位,交由法警朝鄭捷背部開槍後,確認鄭捷死亡後,由工作人員將遺體送往殯儀館。
23歲的鄭捷於2014年5月21日搭乘捷運板南線,在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之間持鈦鋼刀在91秒內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新北地檢署以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對鄭捷提起公訴,求處死刑。台灣法院一、二審均判處其死刑,最高法院今年4月駁回上訴。鄭捷成為台灣島內待槍決的第43名死囚。而在宣判前夕,在押的鄭捷曾向獄友透露他不後悔也不怕死,「只怕槍決過程太痛苦」。